管连连-管道供应链平台

全部分类
全部分类

用户协议


管连连平台使用规则

除另有特别标注外,管连连为无锡科林拓贸易有限公司旗下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URL:https://www.pprpe.cn/。以下统称“本网站”)上所有页面设计、页面内容的著作权人或授权使用人。本公司对本网站所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所载的产品目录、文字、数据、图形、照片、有声文件、动画文件、音视频资料等拥有完整的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使用者或访问者仅限于向本公司询价和订货的目的使用本网站,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网站及其内容用于上述以外的目的。严禁任何媒体、网站、企业或个人在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抄袭、转载、摘编、修改本网站内容,或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用于商业目的或发行,或稍作修改后在其他出版物或网站上使用,前述行为均将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及商标法,侵害本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使用规则刊载在本公司发行的各种产品目录以及本网站上的各种产品目录(包括日语版产品目录(如有),以下统称“产品目录”),对其中记载的产品,以及在中国国内(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除外)(以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产品(以下简称“本商品”)有关的销售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进行规定。客户(定义见第1条)从本公司购买本商品时,应当遵照以下的使用规则(以下简称“本使用规则”),但由于本商品的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请予以谅解。另,如本公司对本商品或本服务另有约定的,优先适用该约定。


第1条 (注册)

使用本服务的应先行完成会员注册手续。请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法办理会员注册手续,本公司根据规定批准其入会后可取得客户编号及用户ID,成为正式会员(以下简称“客户”)。

会员注册手续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将拒绝其申请。


(1) 除法人、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申请人,如自然人、个人消费者等;

(2) 已具有会员资格的;

(3) 住所位于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或者主要营业场所或办理会员注册手续时登记的邮寄地址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

(4) 曾被取消会员资格或本网站使用资格的;

(5) 会员注册的申报内容里有虚假事项的;

(6) 有明确转售目的或属于以转售为目的的贸易公司等的;

(7) 以转让、转售客户编号或用户ID等为目的;

(8)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宜授予会员资格的情况。

订购本商品时,必须有第1款中规定的会员注册时所取得的客户编号。客户编号与本网站使用注册后取得的用户ID不同,敬请注意。

使用本网站提供的各种服务以及在本网站上购买本商品的,需遵从本网站上的用户登录页面规定的相关手续登录用户ID。

所有以本公司向客户颁发的客户编号所对应发行的用户ID进行的对本商品的订购,均视为客户的订购行为。

本公司会发送本公司的各种产品目录、DM等,或用传真以及E-mail将各项促销活动通知客户。客户有权要求停止发送此类通知。

第2条 (本服务的内容)

客户在遵守本使用规则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本服务按照产品目录刊载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规格、价格、交货期(即发货日。下同)、使用上的注意事项等)订购本商品。但是,由于本商品的性质、客户的业务内容及其他本公司制订的标准、或者外加工方或者本公司的情况等发生变化,部分本商品会在没有事先通知、预告的情况下无法从本网站订购,请予以谅解。

客户可以在遵守本使用规则及本网站刊载的“WOS的使用方法”以及其他的相关使用注意事项等规定的前提下使用本网站上提供的各种服务。但是,因设备维修、保养或其他本公司方面的原因可能会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或中止这些服务的提供,请予以谅解。

本网站服务的提供区域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且不包括产品目录或本网站上标注的无法配送的区域。

对于要求以超出本网站刊载的数量或折扣条件大批订货的,本商品的价格和交货期以另行报价为准。

本服务的具体事项以及本商品的价格、交付期限等,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各个客户编号的交易情况和交易条件的不同而不同。

第3条 (商品的订购方法)

客户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的方法申请购买本商品(以下称为“订购”)。但是,定制商品(本使用规则第10条中规定的商品。下同)及其他因商品的种类、数量等原因可能对订购方法有所限制。关于本公司的接受订购日、接受订购时间段,详见产品目录及本网站刊载。


(1) 客户在本网站上填入必要事项,关于本网站的具体使用方法等详细情况,请参照本网站的相应页面。

(2) 邮件订购:客户需要在本公司指定的订购专用单上填入必要事项,和报价单一起,通过客户登记的邮箱发送邮件至本公司指定的邮箱。

(3) 传真订购:客户需要在本公司指定的订购专用单上填入必要事项,和报价单一起打印后,均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传真至本公司指定的传真号码。

注:客户希望通过上述方法订购本商品的,必须在获得本公司颁发的客户编号和密码后,下载并打印“客户注册协议书”,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预付款客户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起加盖公司公章后传真发给本公司,同时按照付款条件不同,按照本公司要求将盖有公章的两份文件原件寄送给本公司。客户希望通过网络登记注册成为用户并订购本商品的(仅限预付款客户),需要登入本网站新客户注册页面,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阅读和确认并接受《利用规则》及《关于与产品使用相关的地区、用途、需求者》条款后提交申请(仅限预付款客户)。

本公司在收到客户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发出的电子订单后订单即生效,但因通讯线路等问题客户发出的数据未能被接收的,或者订购的必要事项不完整的,将视为无效订购。本公司对客户因交易失败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客户订购本商品相关的买卖合同在本公司收到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有效订单时成立,但是,本公司在接受订购后及时联系客户明确表示拒绝订购的除外。该情况下,对于客户相信买卖合同的成立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客户另行签订买卖合同或变更买卖条件。

客户订购本商品的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型号、规格、价格、交付时间等)以本公司确认的有效订单、报价单为准,请务必每次下订前认真核对相关内容。

为满足客户的特别要求而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保险费用等)由客户承担,敬请谅解。

第4条 (本商品的使用方法等相关的义务)

客户应当在知晓如下本商品的使用方法等事项后进行订购。对于客户或第三方在使用本商品时因违反以下任一事项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本商品是用于普通的生产设备的零部件或用于普通商业、工业用途的产品(以下简称“一般工业用途”)。一般工业用途不包括:作为运输或乘用用途的汽车、车辆机器、船舶等的运输工具;人类的医疗、诊疗为目的的医疗机械;普通家庭使用的电子器械和家电等消费品。请予以注意。

本商品禁止用于航空航天器以及原子能机器和兵器、武器及其他军事用途。

客户在出口本商品或安装了本商品的普通工业用装置及其零部件时,应遵守中国的相关法令及外国的相关法令,由客户负责办理必要手续。

客户应在遵守本网站及产品目录上刊载的本商品的规格、用途、使用上的注意事项、使用条件、图纸及其他与本商品相关的事项以及本商品(包括附件)的附加文件上记载的其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前提下订购、使用本商品。


第5条 (本商品的配送)

本公司在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刊载的交货期向客户发送本商品。但是,本公司可以根据订购的本商品的种类、数量(备货时间较长、大批量订购等)、订购时间等另行决定发货日。

除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另有规定外,交货期从第3条第3款规定的客户与本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算,但不包括本公司的非营业日。因传真件或网络的传送环境等原因,客户订购的发信时间和本公司的收信时间不同的,交货期自本公司收到客户订购之日起算。

交货期同本商品抵达客户处的到货日期不同。订购本商品时,请客户参照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刊载的不同地区运送所需天数进行订购。因订购内容不完整、错误,使本公司无法按照通常的订购来处理的,因天气、交通堵塞、道路施工等外部环境原因或者因本商品的发货日恰逢法定休假日等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在预计时间内送到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予以谅解。

发生客户拒绝接受本商品的交付,以及其他因客户原因不能送达目的地的情况时(包括收货人不在的情况),视为该产品已经完成交付。此类情况下,本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支付与该产品价款相当的赔偿金以弥补本公司损失。但是,本公司考虑本商品的性质、种类、数量、配送系统等情况后,认为可以另行处理的,不受此限。

根据各个客户编号订购的本商品的种类、产地、数量、交货时间、交付地点等情况,本公司可能会对某些订单收取运费,具体以报价单为准。

第6条 (本商品的交付)

本商品配送到客户登记的送达目的地或者订购时指定的送达目的地的,视为完成交付。客户接受本商品时,请在配送人的送货单上签字或者盖领受章。

在无法确认客户的公司名、工厂名、研究所名、标牌等情况下,本商品有可能无法送达。

客户要求在指定的场所以外交付本商品时,收货人应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以便确认身份(该情况下配送人员将记录驾驶证、身份证等记载的住址、姓名、登记编号等)。

第7条 (检查)

客户应在收到本商品后1周内确认本商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就是否有毁损、变形、不良、瑕疵(与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刊载的规格进行核对,属于定制品的,同客户的图纸等进行核对)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品的请在该期限内通知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刊载的管连连客服中心。

本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未收到不合格通知的,视为本商品检查合格。

第8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在前条规定的检查中发现本商品的全部或者部分不合格的,由本公司对该商品进行复查,确认是由于本公司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会尽快提供产品更换(属于服务的由本公司再次提供服务)或者根据客户的要求退还不合格品部分的价款。


第9条 (超量交付)

由于本公司的原因寄送了比订购数量多的本商品时,请与管连连客服中心联系并及时将多送部分退还到管连连客服中心告知的地点,退回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10条 (特别定制商品)

非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刊载的本商品、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规格制作的特别定制品、标准规格以外的定做产品等特殊订购商品(以下简称“特别定制商品”),与其他的本商品的订购手续和处理流程有所不同。此外,除因特别定制商品的性质或特殊要求所限之外,特别定制商品也同样适用本使用规则。


第11条 (增值税)

使用本网站订购本商品的,客户应另行承担增值税。


第12条 (支付以及所有权保留)

购买本商品的货款、手续费以及增值税的结算方式限于本网站或产品目录上刊载的方式,请在会员注册时指定,但是,本公司可以要求变更包括付款银行在内的支付方法和付款条件。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客户的注册时间长短、订购交易的履行情况及其他情况要求预先支付货款,请予以谅解。

本公司根据各付款条件的约定,就每一结算日期发货的本商品通知客户支付相应货款,客户应全额支付相关款项。支付所产生的转账手续费等全部由客户承担。

客户未在支付期限内付清本商品价款的,无论何种理由应按照未付价款年利率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货款支付完毕。

客户在指定的支付期限仍未支付的,本公司将采取停止接受订购、停止订购品的发货以及取消会员登记等措施。

客户希望变更支付方法时,请与管连连客服中心联络。

对于变更支付方法申请的审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敬请谅解。变更后的支付方法自变更完成后次月起生效的订单开始适用。

本商品的灭失风险自交付时从本公司转移至客户,在本条记载的货款支付完毕之前,本商品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13条 (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指客户在购买本商品的过程中,已订购产品等的款项中未支付的累计最高额度。信用额度由本公司设定。

客户的未付款金额超过信用额度的或者及其他原因导致超出该额度的,由本公司决定采取以下的方法处理。根据情况本公司可能会推迟发货,请予以谅解。


(1) 要求预付货款或者要求支付未结算价款;

(2) 拒绝客户的订购要求;

(3) 其他本公司决定的方法。

客户欲进一步了解与信用额度有关的情况的,请联系管连连客服中心。

第14条 (本商品的拒收等)

发生客户拒绝接受本商品的交付的,以及其他因客户原因无法送达客户指定收货人的(包括收货人不在的情况),视为客户解除该产品的买卖合同。该情况下,本公司可以要求客户支付与该产品价款相当的赔偿金以弥补损失,但本公司考虑本商品的性质、种类、数量、配送系统等情况后认为可以另行处理的,不受此限。


第15条 (不可抗力等的免责)

由于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行政行为的介入、运输单位的纠纷、劳动争议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产品延迟交付或者无法交付的,本公司将在合理的期间内将相关情况等通知客户,但因此造成的客户损失以及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16条 (本商品订购的变更以及取消)

客户希望变更、取消订购内容(以下简称“取消等”)的,请与管连连客服中心联系。另外,本公司有可能因本商品的性质、种类、数量、交货期、配送系统等原因不能接受客户的取消等要求。

收到取消等的联系时,本公司有可能根据本商品的种类、数量等要求客户承担因取消所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

除基于本条的规定之外,订购不得取消。

第17条(商品的退换处理)

在本使用规则第7条规定的检查期限过后需要退货、换货(以下简称“退换等”)的,本公司仅在符合以下各项规定的情况下接受退换等要求。退回所发生的邮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要求退换等的,请事先电话联系管连连客服中心,管连连客服中心将会就是否接受退换等、退换的方法做出回复和说明。自客户在收到本商品至办理退换等手续的期间内,本商品的灭失毁损风险由客户承担。


(1) 未开封且未使用;

(2) 本商品的页面上标注“有库存”;

(3) 非大批量订购;

(4) 发货后一个月内提出退换等联系的。

除前款规定外,送达的本商品因本公司原因破损或者错发的,请在前款第(4)项规定的期限内同管连连客服中心取得联系。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本公司确认系本方原因造成的,本公司将接受客户的退换等要求。该情况下,退回的邮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此外,本公司无法判断该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本公司可以拒绝该商品的退换等要求。

第18条 (产品保证)

本公司确认系本公司原因导致本商品破损、变形、缺陷等不良(以下统称“不良”)情况发生的,在客户按照本公司要求就不良的详细情况在保证期间(见后述定义)书面通知本公司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按照另行规定的质保条款对本商品进行修理或者更换(以下简称“本质保”)。该情况下,本公司可以委托本商品的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此外,特别定制商品不适用本质保规定,请予以注意。

本商品有相应生产厂家提供质保的,本公司可以以生产厂家的质保替代本质保。

发生以下各项的情况,即使在保证期间内也不得享受本质保。


(1) 用于一般工业用途以外用途而导致的不良等;

(2) 用于航空航天器以及原子能机器和兵器、武器及其他军事用途而导致的不良;

(3) 因客户使用处理上的不注意、错误造成的不良;

(4) 由于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导致的不良;

(5) 不遵照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上刊载的规格、用途、使用上的注意事项、使用条件、图纸及其他与本商品相关的事项以及本商品(包括附件)的附属文件上刊载的其他标示的使用所导致的不良;

(6) 客户对本商品进行加工、修理、改造、拆卸后导致的不良;

(7) 因其他机器导致的不良;

(8) 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地区使用时产生的不良;

(9) 因缺乏经验、或者超出原定使用目的或者使用方法所导致的不良;

(10) 客户违反使用规则或与本公司另行签订的交易合同的规定使用所导致的不良;

(11) 因客户向第三者转售本商品后被发现或发生的不良;

(12) 其他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中不予认可的修理、更换的情形。

本质保适用于本商品的保证期间为:本商品自本公司出货之日起1年内。

非本质保适用范围内的修理或者更换是有偿的,应按照本公司规定另行支付费用。

根据本商品的性质、制造年月日、规格等不同情况,可能无法提供修理或者更换。

第19条 (会员资格的取消、解除等)

客户有以下任一项情形的,本公司可以取消该客户的会员资格,可以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或停止向其提供本网站服务全部或部分,以及可以在不预先告知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已经成立的买卖合同。


(1) 符合本使用规则第1条第1款规定的本公司拒绝注册申请的情形的;

(2) 查明本商品用于一般工业用途以外用途的;

(3) 查明客户违反本使用规则第4条第(2)项或第(5)项中禁止事项规定的;

(4) 客户延迟或者怠于履行因使用本网站服务或购买本商品产生的债务,并且在本公司已经通知要求改正后7日内仍没有改正的;

(5) 除前款规定外,客户违反本使用规则其他任意条款,并且在本公司已经通知要求改正后14日以内仍没有改正的;

(6) 客户受到监督部门取缔、勒令停止营业等处分的;

(7) 客户停止支付或者处于无法支付的状态,或者被银行等金融机构警告或者票据被拒绝承兑的;

(8) 客户的信用明显降低的,或者在经营上出现对信用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的;

(9) 客户被第三方要求保全、预先保全、先予执行或者其他强制措施,或者被要求拍卖的,或者受到延迟缴纳税费的处罚的;

(10) 客户申请破产、公司重整、清算或其他类似事件发生的;

(11) 客户决定解散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的;

(12) 客户因灾害、劳动争议等难以遵守或履行本使用规则或个别合同的;

(13) 客户对本公司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信的行为致使本公司难以继续提供本网站服务的;

(14) 客户的财产状况恶化,或者有可能导致该情形的客观事实发生的;

(15) 通过充分的通讯手段也无法同客户取得联系的;

(16) 客户基于本使用规则第21条自行退会的;

(17) 客户连续1年以上没有订购的;

(18) 违反本使用规则第29条规定的禁止事项的;

(19) 其他被认为不适宜作为会员的情形发生的。

客户有上述任一情形的,将失去因使用本网站服务所产生的所有债务的期限利益,应立刻支付全部未付款项。同时,客户因违反本使用规则而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的,客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0条 (申报事项的变更以及通知)

客户会员注册及申请本网站使用手续时申报的姓名、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负责人、E-mail地址等有变更的,应当立刻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相关的手续。

除前款规定外,客户转让经营权、受让经营权或者合并的,以及有第1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应立刻通知本公司。该情况下,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同客户重新协商本网站服务的使用条件以及会员资格等相关事项。

因客户未及时或未能发出前2款规定的通知导致本商品或者产品目录、通知或者其他联络等未能送达或者延迟送达的,应视为已经在应当送达的时间期限内送达。此外,因地址变更导致再次配送的费用、本商品重新配送的费用等本公司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户负担。

第21条 (自行退会)

客户希望退会时,以本公司规定的方法办理退会的申请。本公司受理该申请后将注销该会员注册信息,该注销登记完成后客户即失去其会员资格。


第22条 (本使用规则管辖法院)

有关本商品以及本网站服务的一切纠纷以本公司的法定住所地的管辖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23条 (价格、规格等的变更等)

本公司有权变更、修正本商品的价格、规格、型号、交货期、订购单位等相关信息以及停止销售(以下统称“变更等”),变更等由在本网站上对本商品记载内容的变更(包括因停止销售而删除相关商品信息)或其他本公司自行判断的方式进行通知。变更后,客户订购本商品的,视为客户已认可该变更。但是,非主要事项的细微变更将不通知客户,请予以谅解。


第24条 (本使用规则改订的认可)

本公司有权对本使用规则进行改订、变更以及修改(以下统称“改订”),进行改订的,将会及时在本网站相关页面(包括但不限于URL:https://www.pprpe.cn/)刊载改订后的使用规则。改订以后,客户订购本商品的,视为客户认可该改订内容。


第25条 (产品目录有效期限)

产品目录(仅适用于本条,本网站上未刊载有效期限的产品目录除外)仅在刊载的有效期限内(以下简称“产品目录有效期限”)有效,除本公司另行认可的情形外,产品目录有效期限过后,客户不能再根据相关产品目录进行订购,请予以谅解。相关产品目录有效期限内发行新产品目录的,按照同样规则处理。产品目录有效期限延长以及发行新产品目录的,本公司将会在本网站产品目录专区(包括但不限于URL:https://www.pprpe.cn/)予以通知,请确认。

产品目录有效期限过后,对本使用规则的效力不产生任何影响。因使用产品目录有效期限过期的产品目录订购本商品给客户产生费用或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纸质产品目录同本网站刊载内容或者电子产品目录不同的,以两者中最新刊载的本商品内容为准。

第26条 (优先适用)

本使用规则对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所有客户具有同等效力。客户请在充分理解产品目录及本使用规则的基础上使用相关服务,客户同本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合同等(包括在客户使用的订购单等上记载的合同条件)与本使用规则的规定之间有矛盾的,将优先适用本使用规则,请予以谅解。


第27条 (网络服务的免责事项)

客户使用本网站,浏览信息和接受所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网络服务”)时,除本使用规则外,客户还应遵守各服务相关的注意事项、规则、法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将致力于提高通过本网络服务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质量,但对通过本网络服务所提供的本商品、信息、服务等的安全性、准确性、有用性、合目的性、最新性、合法性、符合道德标准、无电脑病毒等事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公司已充分考虑安全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但是即使如此也并非绝对安全,仍有发生信息泄露可能性,请予以谅解。

因使用本网络服务所导致的损失等(包括本网站的订购信息未到达本公司而导致的损失),除本公司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不对因非正常方法使用本网络服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第28条 (本网站服务的暂停、停止)

发生以下事由时,本公司可以在未经事先联系、通知、预告的情况下暂停或停止向客户提供本网站服务的全部或者部分。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停电等或者电力部门的电路故障等引起的订购接收管理系统或机器发生故障或功能受限的;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法令的制定和修改或废除、劳动争议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商品的交付变得困难的;

订购接收管理系统或机器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的;

其他与本网站服务运营相关且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第29条 (禁止事项)

客户使用本网站服务时禁止下述各项行为:


会员注册时有弄虚作假行为;

妨碍本网站服务的运营,或者有其他可能会妨碍本网站服务的行为;

使用他人名义或者使用虚假客户编号、用户ID或密码进行订购的行为;

给其他客户、第三方或者本公司造成不便、负面影响或者损失的行为,或者有导致这种可能的行为;

侵害其他客户、第三方或者本公司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名誉权等的行为,或有导致这种危害可能的行为;

非法侵入本网站修改信息的行为;

向本网站发送或者植入有害的电脑病毒或程序的行为;

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或者有导致这种可能的行为;

将通过使用本网站服务而取得的合同上的地位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30条 (知识产权)

未经著作权人等知识产权所有者许可,客户不得将通过本网站服务得到的任何信息用于专利权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规则许可之外的用途。

因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问题的,客户不得给本公司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失。客户应自行负责解决该问题。

第31条 (ID及密码的管理)

客户对所取得的客户编号及用户ID和密码承担管理责任。

客户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或者透露客户编号及用户ID和密码。

第32条 (客户信息及客户个人信息的使用)

公司通过本网站所获得的客户信息及客户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 用于介绍本公司以及管连连集团各公司的业务概要、业务活动、展示;

(2) 用于发布上述管连连集团各公司的产品、服务相关信息的通知、进行问卷调查等。

(3) 用于履行与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而进行联络、送货以及售后服务等。

除以下各项情形外,本公司不得将因客户使用本网站服务而获得的客户个人信息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1) 向配送企业或直接将本商品发送给客户的生产厂家提供的信息,或其他因提供相关服务需要提供信息的情形;

(2) 客户同意公开姓名、住所、电话、E-mail地址等的;

(3) 法律、法规、条例要求公开的。

除了本条以外,对于客户信息的处理应同时适用本公司集团网页刊载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相关规定(https://www.pprpe.cn)。

第33条 (本公司的免责事项)

本公司仅在客户接收的商品与该商品在纸质产品目录刊载内容或本网站刊载内容或者电子产品目录刊载内容的优先适用者的规格不一致时承担责任,不对本商品的适用性、同其他商品的兼容性、互换性、销售期限及其他作任何保证。此外,对于因本商品、本网站服务而导致的直接的、间接的、最终的、附带的或者特殊损害及其他损失、损害、不良影响,除本使用规则第17条、第18条第1款以及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责任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客户违反使用注意事项的,无权要求任何补偿、赔偿。因本网站服务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其赔偿额以客户购入造成该损失的本商品价款为上限。


第34条 (信息提供、商品配送服务等)

在不违反其性质的前提下,本使用规则对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刊载的本商品销售以外的服务(包括信息提供、产品采购等相关的服务)也同样适用。另外,相关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另行规定,客户应遵照相关规定使用该服务。


第35条 (咨询接待)

有关本商品的订购、配送及其他与交易相关的各种客户询问,可在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刊载的本公司接待时间内向管连连客服中心咨询。有关本商品的技术故障及其他技术上的咨询,请向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中刊载的技术咨询窗口咨询。详细信息请参阅本网站或产品目录。


第36条 (营业日)

本公司提供本网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接受订单、配送)的时间由本公司自行决定,本公司有权在未经预告的情况下进行调整,请予以谅解。


第37条 (协商解决)

本使用规则的未定事项应参照本使用规则的主旨,由本公司同客户协商后决定。


第38条 (本使用规则的引用)

客户通过本网站进行订购的,视为同意本使用规则,本使用规则应作为该交易合同的一部分予以适用。



本使用规则改订日:2022年08月15日


管连连 客户信息

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我们因向您提供产品和/或服务所取得的您的信息的安全。


重要提示 :

(在注册成为管连连会员前,请您务必仔细全面地阅读(尤其是加粗或下划线的内容)并理解本方针。本方针在新注册用户确认同意接受后对您生效。

1.定义

本方针用语的定义如下:

1. “客户”:指通过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采购、获取管连连产品和/或服务的法人、企事业单位/团体等。

2. “客户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客户身份的各种信息。

3.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客户信息”及“个人信息”以下统称“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


2.您将同意以下管连连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及范围

(1)客户成功注册成为会员或安装软件

为了使您获得安全且优质的服务,包括个性化浏览服务、会员福利、使用软件进行设计等,在您注册成为管连连会员或安装软件时,您将通过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填写及上传的方式提供以下信息:

1. 用户名及密码;

2. 公司名称、邮编、地址、从业员数、行业类别、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3. 联系人姓名、部门、职业、采购权限、电话、手机、邮箱;

在管连连明确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您还应上传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根据您的行业领域、采购产品的监管要求等确定);

* 请特别注意,管连连将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或邮件激活账户的方式来验证您的身份是否有效,请务必提供您真实的手机号和邮件地址。

(2)客户获得会员账户安全使用服务

为了向您提供会员账户安全使用服务,识别账户的异常状态,管连连可能通过Cookie(注1)、Web beacon(注2)或者其他互联网技术自动取得、存储收集以下信息:

1. 您通过选择能够在限定的期间内保存登录密码;

2. 您浏览本网站/APP使用的相关设备信息,如设备型号、操作系统、设备识别码、GPS位置及其他可以提供定位的传感器等信息;

3. 您浏览本网站/APP使用的网站浏览器类型、电信运营商、访问日期和时间、IP地址等。

4. 您使用软件进行设计时,使用了何种管连连产品等信息。

基于上述目的,在您首次访问APP时,APP会向您申请【获取设备信息、设备的位置信息】的权限。如果您不授权,将会导致管连连无法提供账户安全使用功能。

(3)客户获得个性化的、全面的管连连产品/服务浏览与查找服务

为了提供个性化的浏览服务,管连连可能提取您的产品偏好、价格偏好、地理区位、供应商要求、物流需求等信息;另外,管连连还可能向您推送相关商业广告。您有权选择不接受商业广告或在接受商业广告后通过短信提示/邮件提示选择退订。为了完善管连连产品/服务质量,管连连可能提取您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用作参考来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方式、产品种类、网站功能性等。

管连连可能通过Cookie(注1)、Web beacon(注2)或者其他互联网技术自动取得、存储收集以下信息:

1. 您浏览本网站/APP及搜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搜索产品名称、型号、关键词、具体页面、下载图纸、点击次数、购物车记录、报价记录等;

2. 您通过在线咨询、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就管连连产品/服务、本网站/APP相关事项咨询、联络管连连的相关信息。

当您使用语音查找功能时,APP会向您申请移动设备音频权限。如果您不授权,将会导致管连连无法提供语音查找功能。

(4)客户采购管连连产品/服务

为了快速准确的向您提供管连连产品/服务,在您通过本网站/APP采购管连连产品/服务时,您将通过本网站/APP在线填写以下信息:

1. 与交易有关的采购信息,包括订购人姓名、商品信息(含规格、尺寸、品牌等)、价格、数量、发货天数、配送方式、采购单号;

2. 与交易有关的财务信息,包括在线支付方式相关账户信息、个人网银/企业网银相关账户信息;

3. 与交易有关的物流信息,包括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部门名称、公司名称、地址。

(5)客服和售后服务

1. 为保障您的账号安全及快速有效的解答您的问题,管连连的客服和售后服务可能使用您的账号信息、订单信息与您核验身份、及确认业务内容。

2. 如果您通过APP拨打客服电话,APP会向您申请拨打电话权限,为了确保服务质量,管连连还将对客服电话进行录音。

(6)当您使用PASS自动贩卖机人脸识别扫描登录功能时,我们会收集您的人脸识别信息。如果您不愿提供人脸识别信息的,不影响您使用账号密码或其他方式进行登录。

(7)如需要收集上述所列信息之外的其他“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或者将上述信息用于其他目的,管连连将通过更新本方针、或邮件,或在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弹出新增信息收集提示框等方式,取得您的进一步同意后,方开展相关收集和使用工作。其他“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便利交易所需提供指纹、面部信息、语音信息、图片信息等。

(8)如果您向管连连提供他人信息的,您应当确保取得他人的授权。

(9)应用权限申请与使用说明

权限类型功能说明使用场景/目的

外拨电话权限调用系统拨打电话权限用于直接在APP内拨打电话

位置权限获取您当时所处的地理位置用于显示用户附近的闪达区域

相机权限使用相机功能完成扫码,画像检索功能

相机权限(IOS)读取或写入相册内容上传图片

麦克风权限使用录音功能语音搜索,客服与售后需求

通讯录使用通讯录功能添加联系人进行收货

设备信息(Android)获取设备信息保障账号安全,交易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

文件读写(Android)读写保障APP流畅运行

左右滑动进行查看

(10)我们从第三方获得您个人信息的情形

我们可能从第三方获取您授权共享的账户信息(头像、昵称),并在您同意本方针后将您的第三方账户与您的管连连账户绑定,使您可以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登录并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我们会将依据与第三方的约定,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后,在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使用您的这些个人信息。

左右滑动进行查看

(12)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果某一产品或服务(例如小范围测试、实验性功能等)未在前述说明中告知收集、使用您的信息的具体方针,我们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文案、网站公告、语音等方式另行向您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及范围,并征得您的同意。

(注1)Cookie:您的电脑同网络服务器连接时,网络服务器在您电脑上制作的文件。通过该文件的制作,您的电脑再次同该网络服务器连接时可以读取前次使用时留存的信息,使得浏览变得较为便捷容易。Cookie是由英文数字构成的编号,不包含个人信息。

(注2)Web beacon:通过在网页或电子邮件中植入小容量图片,当您的电脑浏览该网页或电子邮件时,通知网页服务器您电脑正在浏览的系统。当您浏览管连连网页或接收邮件时,通过Web beacon可以查阅浏览的情况。


3.“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您充分知晓并同意,在以下情形下,管连连可以对外提供您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其中包含您的交易信息、住所地信息等敏感信息。

(1)委托处理

1. 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管连连将向广告商、供应商提供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相关经过技术处理的统计数据,例如,采购某类产品的客户数量、规模区间、所属省市等,作为投放广告、开展其他营销活动、推广销售的参考;

2. 为了保障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的运营及相关信息安全,管连连将向服务供应商提供已收集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如服务供应商在为管连连提供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相关的软件、硬件的维护、升级、处理恶意事件(如,黑客等)等服务时。且管连连与服务供应商约定保密义务,以保障这些信息仍然按照不低于管连连的标准予以保密。

(2)共享:

1. 为了加强市场研究、行业研究及学术研究,管连连可能向市场分析调研机构、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提供“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

2. 为了方便管连连的管理和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管连连可能将收集到的必要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传送给位于境内的关联公司,以及位于境外的母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在信息传输前,我们将依法告知并获得您的同意且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管连连的关联方如要改变其中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3.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提供。

(3)转让:

1. 管连连,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发生并购或类似交易等情况时,相关“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可能一并提供给收购方,管连连将要求“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接收方以不低于管连连的标准予以保密和使用。若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我们会要求其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2.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提供。

以上,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管连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必要的安全评估、对“个人信息”采取一定的技术处理措施,确认数据接收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法律环境要求等。

作为独立第三方数据控制方处理您的个人资料的第三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在核实您的身份后(可能需要额外获取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本方针底部的联系方式联系管连连并按照我们的指引获取。

(4)公开披露 管连连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相关“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

1. 根据您的要求,在您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您所指定的相关“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

2.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提供。

(5)在以下情形下,管连连可不经您的授权同意,直接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1. 为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政府机构的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其提供相关“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

2. 管连连从合法公开途径获得的相关“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

3.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适用的情形。


4.“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留存时限

管连连保存“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时间为实现使用目的的最短期限,并定期更新信息留存系统。如您书面向管连连提出删除“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管连连将及时删除您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


5.“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保管地区以及保护措施

1. 管连连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本保护方针的相关内容和管连连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的需要,最终将“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可在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向境外提供。但是,您部分在管连连关联公司及合作伙伴的境外网站/服务器完成的操作,相关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因而会于境外存储。

2. 管连连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及不时更新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包括制定及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安全负责人管理、加密技术保护等。

3. 管连连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由管连连信息安全责任人担任“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保护责任人,联系方式访问客服中心


6.您的权利及投诉渠道

1. 您可以在本网站/APP页面的“我的首页”内随时免费查询相关账户信息。

2. 如您发现本网站/APP登载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或者您因自身情况变化导致原提供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您可自行在本网站/APP上通过“我的首页-企业信息管理”修改相关信息。如无法自行修改的,您可书面联系管连连进行修改,管连连将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3. 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管连连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I) 如果管连连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II) 如果管连连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III) 如果管连连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IV) 如果您撤回同意;

(V) 如果管连连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保存期限已届满。

若管连连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管连连还将同时通知从管连连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当您从管连连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管连连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4. 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操作:

(I) 在“设置”页面关闭相关的权限或功能;

(II) 通过本方针底部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并提出请求。

当您收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5. 您随时可注销此前注册的账户,您可以通过本方针底部的联系方式联系管连连并提出请求。在注销账户之后,管连连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其他个人信息权利

(I)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您还可以要求转移您的个人信息,或要求我们对本方针进行解释说明;

(II)自然人去世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逝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逝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如拟行使前述权利,可通过本方针底部的联系方式联系管连连,以发起权利行使流程。

7. 如您有证据证明管连连存在违法违约收集、使用、披露您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情况,或对管连连和/或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有关于“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任何其他投诉,您可书面联系管连连的客服部门,管连连将及时做出回复。

8. 有关上述“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查询、更正、删除、改变授权同意、注销、投诉,您可以通过本方针底部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提出相关内容。我们在接到您的请求后,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


7.不实提供“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后果

不实提供的后果

在管连连收集“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时,请提供真实的信息,特别是需要用以识别您身份的信息,例如,真实的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真实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物流收货单位/个人的真实名称/姓名、地址、手机号等。否则,

1. 您可能无法获得会员资格;

2. 您可能无法使用部分会员权利;

3. 您可能无法及时收货;

4. 您订购的货物可能遗失;

5. 您可能无法安装软件;

6. 相关政府机关可能对您展开调查。


8.免责声明

请您知悉,管连连不对以下情况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此时产生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1. 因您未能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密码,所导致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泄露。

2. 因任何他人恶意窃取(如,黑客攻击等)、系统软硬件的问题(如,计算机病毒等)等,非管连连可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的“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不当使用。


9.本方针生效时间、解释及更新

1. 本方针自2022年【8】月【15】日起生效并施行。

自 2022年【8】月【15】日修改并生效施行。

2. 本方针由管连连负责解释。

3. 本方针将根据不时更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管连连经营要求,及本网站/软件/APP/PASS自动贩卖机更新的技术要求等做出及时地更新。相关更新会及时通知您,由您选择是否同意接受更新后的方针并继续行使会员的相关权利。


10.联系方式

1. 如您对本方针或您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建议投诉或举报,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I) 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保护电话:0510-86871212


2.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若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网信、电信、公安及工商等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还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针(2022年8月15日)

客户信息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针(2022年8月15日)

保证规定

对于客户从管连连(以下简称“本公司”)购买的记载于本公司发行的各种产品目录以及登载于本公司运营的网站上(包括但不限于URL: https://www.pprpe.cn 以下称为“本网站”)的各种产品目录(包括外语版产品目录。以下统称为“产品目录”),在中国国内(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除外。以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产品(以下简称“本商品”)的保证全部基于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中记载的使用规则(以下简称“使用规则”)及保证规定(以下简称“本保证规定”)。但是,请注意本保证规定不适用于特别订购的产品。此外,无论与客户之间是否有关于本商品的其他保证,客户在发出了订购本商品的订单(合同之要约)或者使用本商品时,将被视为同意本保证规定的内容,敬请注意。如本商品附带有生产厂家的保证的,将优先适用生产厂家的保证而不适用本保证规定,请予以谅解。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

对购入的本商品,因归责于本公司原因引起的毁损、变形、缺陷等情况(以下统称为"不良"),有关不良应当详细记载并书面通知本公司,该通知应当在保证期间(见后述定义)内送达,本公司认可造成不良的原因是属于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将对不良产品进行部分或全部更换,或者无偿对不良产品进行修理。但是,当符合下述任一项的情况以及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约定的本公司不认可更换、修理的情况时,将被排除在本保证范围之外。

(1) 用于一般工业用途以外用途而导致的不良;

此种情况下,一般工业用途是指一般性生产设备的零部件或相关产品对应的一般性商业、工业用途,不包括:用于作为搬运目的的汽车、车辆机器、船舶等的运输工具;以人类的医疗、诊疗为目的的医疗机械;普通家庭里使用的电子器械和家电等消费品。

(2) 用于航空航天器以及原子能机器和兵器、武器及其他军事用途导致的不良;

(3) 因客户使用处理上的不注意、错误造成的不良;

(4) 由于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导致的不良;

(5) 不遵照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上刊载的规格、用途、使用上的注意事项、使用条件、图纸及其他与本商品相关的事项以及本商品(包括附件)的附属文件上刊载的其他标示的使用导致的不良;

(6) 客户对本商品进行加工、修理、改造、拆卸后导致的不良;

(7) 因其他机器导致的不良;

(8) 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地区使用时产生的不良;

(9) 因缺乏经验、或者超出原定使用目的或者使用方法所导致的不良;

(10) 客户违反使用规则或与本公司另行签订的交易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商品导致的不良;

(11) 因客户向第三者转售本商品后被发现或发生的不良;

(12) 其他在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约定的本公司不予认可修理、更换的情形。

本保证规定适用于本商品的保证期间为:本商品自本公司出货之日起1年内。

不影响本商品使用的轻微擦伤、污痕、凹痕、变色等将不视为不良。但是,本公司认定该擦伤、污痕、凹痕、变色等特别明显的情况,将视为不良。

客户应在收到本商品1周内确认产品的名称、型号和数量,检查是否与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上所记载规格一致,以及有无不良。如有不良的情况,请在该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管连连客服中心。请注意,如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通知的,可以视为客户收到的商品不存在应更换、修理的不良,经客户的检查合格。

保证期限过后以及保证范围外等其他本保证规定适用范围外的本商品的更换或者修理等,均为有偿服务。

根据本商品的性质、制造年月日、规格等不同情况,可能无法提供修理或更换。

免责规定

除使用规则上规定的义务或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制造方的责任义务以外,对因本商品不良所引起的一切损害(无论间接损害还是直接损害、一般损害还是特殊损害)、损失以及费用(以下简称“损害等”)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本商品不良所引起的损害包括使用本商品而生产的产品不良造成的损害、本商品或使用本商品而生产的产品等的回收造成的损害,以及客户的工厂、生产设备中生产线的停产所造成的损害。

客户在违反使用注意事项时,客户将不再享有任何要求本公司补偿和赔偿的权利。因本公司原因引起的本商品的不良而给客户造成的损害赔偿,将以客户购入的发生损害的本商品价款作为赔偿上限。在客户同意该损害赔偿限额之前,不接受客户的订购,也不与客户签订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是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制造企业,客户可以直接向生产厂家追究基于该法的责任。

对于由下列事由引起或者有关联的损害等,客户不再享有向本公司要求任何补偿、赔偿的权利。

(1) 因使用本商品生产的不良品的使用以及本商品的使用而造成客户的工厂、生产设备中的生产线停产造成的损害;

(2) 使用本商品时违反本网站、使用规则、产品目录、生产厂家的保证书或本保证规定中记载的使用注意事项或禁止事项造成的损害;

(3) 客户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本商品的不良所引起的损害;

(4) 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的本商品的不良所引起的损害;

(5) 因使用本商品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涉及专利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所造成的损害;

(6) 本商品的出口,或者因法令、规制而造成的出口延期或出口禁止所造成的损害;

(7) 因客户向第三者转售本商品后被发现或发生的不良所引起的损失。

注意事项

本保证规定是以在中国大陆地区购置和使用本商品为适用的前提条件,其他的场合将不适用。

本公司的保证范围内,需要更换或者修理的本商品应当送返给本公司。本公司不进行外出更换或修理,请予以理解。

关于本商品,由于生产厂家的原因等会出现停止生产和销售的情况。此时,有不能更换同一产品的情况产生,请预先予以理解。

本公司可以进行本保证规定的重订、变更以及修改(以下统称“改订”),进行改订时将及时在产品目录或本网站记载经过改订后的本保证规定。改订后客户订购本商品的,视为客户认可改订。

改订日:2022年8月15日


本网页使用的注意事项

管连连运营的Web网站基于以下记载事项进行运营。在使用本网站前,请阅读以下记载事项并表示同意后方可使用。

使用范围

除另有特别约定外,本公司为本网站上刊登的全部内容(以下简称“本内容”)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系授权刊登。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由浏览本网站,但事先未经本公司许可,无论通过何种方法或以何种目的,均不得供个人使用或用于其他超出法律明确许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改编、上传、刊登、邮件传播、公告、许可使用、销售、出版等)。 请注意,未经本公司许可而使用本内容的行为有侵犯著作权法及商标法、侵犯肖像权或个人隐私的法律风险!

商标的使用

本网站上使用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集团公司的商标、标章、标志、商号、商品名(以下统称为“商标类”)的相关权利由本公司拥有。此外,其他公司的商标类的权利也由其各自拥有。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该商标类的违法行为应严格禁止。

关于链接

从本网站链接至第三方的网页或链接至本网站的第三方网页(以下简称“链接网页”)的内容由各公司自行承担管理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请按照各链接网页刊登的使用条件要求使用。此外,本公司对于因链接网页的内容以及连接网页的使用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本网站向第三方网页的链接不代表本公司对于该链接网页刊登产品或服务提供保证,也不代表本公司对该链接网页刊登的信息提供保证或表示认可。


对于链接至本公司网站,不需要特别手续,原则上请在链接方网页的首页设定链接。此外,链接时本网站在链接方网页窗口框内显示的,容易造成使用方误认为网络信息发布,本公司不接受该处理方式。 请务必按照跳出新窗口的链接方式设定。

免责事项

本公司在本网站上刊登相关内容时已经履行了全面细致的注意义务,但不对相关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此外,本公司对使用方使用该信息或未能使用该信息,以及因使用本网站导致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保留未经事前通告变更本网站上刊登的信息的权利。本网站存在中断或中止运营的可能性,请予以谅解。此外,无论何种原因,本公司对于因内容的变更、刊登内容的删除或者未能使用本网站而导致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准据法以及诉讼管辖

除非另有约定,本网站的使用以及刊登信息或本使用条件的解释、适用等,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因本网站的使用产生争议的,相关诉讼由江阴市人民法院管辖。



上一篇: 没有符合条件的文章
下一篇: 公司转账 2018-08-14 14:38:52
侧栏导航